前年買買
8月份先去踩線
那年11月份趕在出國去帛琉前買了
買了用2次
小妹說花了快13萬,可是覺得不喜歡,我說買了不用都沒關係,至少有個東西在身邊,比丟在股票市場投資都來得好
她說:喜歡我20年前在法國買的,我去年過年試揹了一款紅色的,要命了硬要台幣快19萬,還好我早買起來了.開心ing
小妹喜歡我那一款稀有版的款式,於是我說拿去用
我也很少讓我的小香出來見人
下星期他們去寒舍艾麗吃飯,希望可以看見她揹我的小香包
還有我去王品也可以拿c c
只想說:要買一定要快的,真的真的,想到20年前我只買了台幣3萬,我真的覺得好像很值得的
Co co 女士,我心中的服裝設計師女神
相您致敬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